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李险峰同志为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刘庆一同志为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陈 阳同志为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自2023年12月29日起执行。
中共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