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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6-04-08 19:14 来源:政策法规处(行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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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全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锚定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方向,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资产监管、服务保障、运行保障全流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全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推动法治理念融入机关事务工作各领域、各环节。一是强化靶向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聚焦机关事务管理立法适用、行政行为规范、国有资产监管等核心议题开展集中研讨4次,覆盖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2人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夯实依法治局思想基础。二是压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机关事务工作职能特点,系统编制并向社会公开《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压实主体责任,构建法治建设闭环

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体系,健全“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决策前置必经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本年度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房产管理、学前教育配套保障、信访事项答复、局属企业运营监管等重大事项研究1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保障决策科学合法。二是优化权力运行建立常态化法律咨询服务机制,全年为各机关处室、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法律咨询33次,精准解答法律疑难问题47个。是做好信息公开。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政务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布局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职能、业务工作、工作动态、规章制度、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和通讯地址,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聚焦机关事务管理核心业务,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过程管控,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强化风险防控构建“统一审核、分级负责、全程管控”的合同管理体系,2025年度累计审核各类合同441份,涵盖工程建设、设施维保、物业服务、物资采购、资产租赁等重点领域,合同审核通过率100%、合规率98.7%。同时履行行业指导职责,为局属6家事业单位审核合同23份,开展合同管理专项督导2次,有效提升全系统合同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开展法治培训提升能力水平精准对接业务需求,特邀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合同管理新要求”专题培训,创新采用“法理心法+实操技巧+案例解析”的“一个心法、两套武功、二十个招式”授课模式,覆盖局内各处室、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法务岗位人员46人。培训后组织实操考核,合格率达100%,有效解决合同起草、履行、争议处理等环节实操难题。三是妥善化解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建立“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规范”的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诉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

法治与业务融合衔接不紧密,法治支撑前瞻性、针对性不足,审核节点设置不精准,未能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原因:对法业融合重要性认识不足,事前评估机制建设滞后,审核流程与业务流程适配性不足,专业法治力量支撑跟进不及时。

(二)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不 

普法未精准匹配不同层级、岗位法治需求,以全员集中培训为主,分层分类精准培训缺失,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存在短板。

原因未建立普法需求常态化调研机制,分层分类培训体系不完善,内容设计未贴合工作难点,培训形式偏传统。

(三)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和落地成效不足

法治建设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执行刚性不足,存在“重制定、轻执行”问题,影响建设成效落地。

原因:干部职工制度执行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常态化监督检查手段,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不够完善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将法治建设贯穿机关事务管理全过程。一是坚持政治统领,筑牢思想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计划,全年开展集体学习研讨5次。推动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等载体常态化学习,融合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学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二是坚持依法决策,防控决策风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年召开党组会46次,“三重一大”事项均集体讨论、依法论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合同审查等441件,提出法律意见29条,实现法律风险源头防控。三是坚持规范管理,提升治理效能。以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为抓手,完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重点领域制度体系,强化合同管理、文件审核闭环监管。深化阳光政务,拓展“长春直采商城”功能,实现采购全流程线上化透明化。四是坚持普法先行,强化能力建设。紧扣“八五”普法收官,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条例研学,特邀律师辅导实务痛点。打造“线上+线下”普法矩阵,开展“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提升全员法治思维。五是坚持制度先行,筑牢廉政防线。融合“过紧日子”要求与法治建设,严控“三公”经费,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健全内控机制,排查廉政风险点129个,制定防控措施217条,修订制度9个、新增5个,构建闭环管理体系。

四、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主线,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法治工作体系

细化非标业务、新型服务等领域法律风险防控流程,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事前评估、事中审核、事后复盘”的全流程风险防控屏障。

(二)强化法律顾问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机制,将合法性审查覆盖资产处置、工程招标、政策制定等关键环节,根据实际开展决策合法性审查出具高质量法律意见工作,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构建“分层分类、精准滴灌”的普法培训体系,针对领导干部开展决策法治专题培训,为中层干部设置管理法治课程,为基层人员组织实操法治实训,全年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覆盖干部职工300人次以上,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合同纠纷台账,实行“一案一策”依法处置,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动,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通过内部培养等方式充实法务岗位人员,组织开展法治业务轮训、案例研讨等活动不少于6次,提升法治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五、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