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窦敏同志为长春市市直机关文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窦敏同志所担任的长春市市直机关文印中心副主任职务。
自2024年8月26日起执行。
中共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