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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处

时间:2019-09-16 17: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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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上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承担市直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直机关各部门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的计划、立项初审和管理;集中管理市直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工作;统一管理市级干部和市直部分职工周转房;负责所管住宅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31-8877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