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发布>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市接待办

时间:2013-11-05 16:13 来源:
【字体: 打印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我市的视察接待工作,承办或协调安排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部队)司局级以上领导及省、市、自治区五大机关地市级秘书长以上领导及随行团组我市学习、考察、经贸活动的接待工作;参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在我市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参与长春市大型会展活动的接待工作及市级领导外出考察的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负责办所属事业单位长春宾馆、接待车队的管理;完成市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